9家电厂表示愿缴水资源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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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3:0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宋岩)昨日,市水利局传出消息,9家中央在渝发电厂已经表态:将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去年12月我市开始对发电企业征收水资源费。从1月到4月,白鹤电厂等9家中央在渝电厂拖欠水资源费近600万元。
在对方拒不缴纳的情况下,市水利局开出第一张“罚单”:白鹤电厂因为拖欠水资源费20多万元,被罚款20万元。 白鹤电厂不服,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于日前做出回复,维持市水利局的处罚决定。 昨日,市水利局称,在闻悉市政府对白鹤电厂维持处罚决定之后,9家中央在渝发电企业目前终于松口,表示愿意缴纳水资源费,拖欠的费用也将尽快补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