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配制剂重新审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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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3:0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澜)市食药监局昨天介绍,从7月1日到今年底,我市原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103家可以自行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将被重新审核。 审核合格并拿到新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后,才能继续从事制剂的自行配制工作,否则视为违规。
据介绍,这103家医疗机构,有65家位于主城九区,其余的均在区县(市)。 市食药监局药品安监处表示,今年12月31日是截止时间,届时,还没有取得新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将一律丧失自行配制制剂的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