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离职员工冒充副总编诈骗62万判了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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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3:01 重庆晨报 | ||||||||
据中国法院网3日消息被人民日报社解聘的刘永红,印制虚假名片,冒充该报社副总编,以帮李某承接业务为由,3次骗取李某62万。今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永红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永红曾于2001年10月至2002年10月应聘到人民日报“上市周刊”工作,后被解聘。解聘后的刘永红冒充该报社副总编大肆行骗。被害人李某为承接东风汽车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永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