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切除少女子宫案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3:54 北京青年报 | ||||||||
据《东方早报》报道,被舆论关注的南通市儿童福利院切除两名智障少女子宫案于3日开庭。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坐上被告席的依次是福利院正副两名院长及参与手术的两名医生。检察院相关人士认为,四名犯罪嫌疑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导致两人重伤,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事发后,被告人缪开荣和陈晓燕向主管单位民政局、被告人王晨毅和苏韵华向所在单位医务处分别汇报了子宫切除事件,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作为王晨毅的辩护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谈臻认为,“故意伤害主要是看动机及后果,这里无论是动机还是后果,医生在这里没有主观故意,也构不成故意伤害。”律师将为王晨毅作无罪辩护。 为解决两名弱智少女经期“麻烦”,南通市儿童福利院经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两名医生协商,最终由两名医生于4月14日实施手术,切除了少女尚处于健康状况的子宫。 作者:简光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