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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墙体有望获准发布广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私家墙体有望获准发布广告(图)
  本报讯 (记者 陈国忠张元龙)昨日,成都市市容局宣布,该局已委托拍卖公司,拟于本月16日、17日两天,对春熙路及红星路三段20个标的的户外广告位使用权进行拍卖。据悉,这是2003年3月以来,成都市首次举行户外广告位拍卖会,这意味着户外广告位审批重新开禁,想设置户外广告的可以到各区市容局递交申请。而私人业主的墙面等载体如果想发布广告也可进行申请,经审批合格后,可以拍卖也可以协议转让,所得收入政府将分成。黄金广告位大拍卖

  据介绍,成都市市容局委托去年经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的两家入围拍卖企业———四川嘉城拍卖有限公司和成都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将分别对春熙路和红星路三段公共设施上的灯箱、电话亭、墙面灯箱等户外广告位使用权以及春熙路管委会所属的春熙路南段东侧建筑物顶8个户外广告位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的全部收入直接转入市财政专户。解冻拍卖满足市场需求

  此次拍卖,是自2003年3月以来成都市首次举行的户外广告位拍卖。据市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两年多的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大量设置不合法、质量低劣、材质较差甚至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被依法取缔,现有合法设置的广告位越发显出其稀缺性,市场对户外广告的需求呈现饥渴状态,因此有必要进行户外广告位的拍卖,以设置品质好的户外广告。

  据了解,两家拍卖公司拟向成都地区专业经营户外广告的200余家广告公司发出邀请,预计届时将会有数十家广告公司直接参与本次拍卖会。2002年12月12日举行的春熙路的5块广告位拍卖中,成交的4块“金广告”总价超过200万元,其中一块更是以超过80万元的年租成为了户外广告的“标王”。私人墙体将可发布户外广告

  针对私人墙体想要发布广告的问题,成都市市容局副局长林兵称,业主自己愿意就可以,可以拍卖也可以协议转让。但政府应该分成,具体方式还没有最后定。林兵解释说,政府分成是因为政府占有这种资源的一部分,“虽然说是你的房子,但你的广告牌能赚钱,是因为政府营造了氛围,你所设置的广告是面对政府营造的道路、广场、街道等上空的公共空间。如果背过来,广告内容朝业主屋头打,那你的广告位就不值钱了。下一步如何搞,我们还要做详细规划,还要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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