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武汉市原公安局长杨世洪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贪污、受贿600余万

  据新华社电武汉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昨日在湖北黄石市一审宣判,杨世洪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案犯袁明藻则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世洪曾任武汉市江岸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袁明藻曾先后任江岸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区长、助理巡视员等职。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360多万元,杨世洪和袁明藻分别分得184万多元。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12万多元、美元10万元以及价值51万元的住房两套,袁明藻收受贿赂77万元、美元6000元。1996年,杨世洪、袁明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世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能够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晓航/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