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参加社保可罚主管人员 全省今起组织大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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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9: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丁玥 通讯员沈劳报道:今日至9日,省劳动保障部门组成14个检查组,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抽查,严惩不按规定参加社保的企业。 此次抽查的内容主要有:劳动合同的签订、企业是否进行社保费统一申报、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问题等。如果企业不按规定为员工参保,员工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检查组将对其进行重点检查。
据介绍,对于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单位如果瞒报缴费基数或逾期缴费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日加收滞纳金,若缴费单位逾期拒缴的,将申请法院强制征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