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汽油"查处有果 主要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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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0:39 法制日报 | ||||||||
“问题汽油”查处有果 生产劣质燃油企业被查封 主要责任人被刑拘 新闻追踪
本报记者郭毅 李丹 今天,对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机王强和两千余名车辆受损的车主来说是个好日子。 本报5月17日、20日分别以《哈尔滨流入“问题汽油”》、《“问题汽油”来自何方》为题对5月14日到5月16日期间,哈尔滨市文敏等多家加油站从一私人车用燃料厂购进劣质“问题汽油”,导致哈市两千余辆汽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一事进行了披露。报道引起了包括央视《焦点访谈》、新华社等全国几十家媒体的高度关注,纷纷进行跟踪报道,在全国引起轰动。 在经过数千名车主持续半个多月的投诉及上访后,今天下午14时30分,哈尔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哈市政府信访办、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质监局、商务局等7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媒体通报了关于“问题汽油”的查处情况。 据了解,惹祸的绿环车用燃料厂位于哈市道外区,2003年1月在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太平分局新一管理所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法人为裴日焕,从业人员6人,经营范围为生产车用节能清洁燃料,销售石油制品等。出现质量问题的燃料油是该厂今年5月13日生产的,与以前生产的一定量同号油混合而成。该厂以每吨低于国标93#汽油价格三百元左右销售给6家加油站。车辆加入此燃料油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发动机汽门堵塞,点火时,汽车剧烈抖动,甚至打不着火,造成不同程度的粘缸、拉缸等现象。 事件发生后,生产厂家和这6个加油站陆续对受害车辆进行理赔,截至6月2日晚,据各加油站登记反映,车辆已修复或理赔量已占投诉的87%。 经黑龙江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结果为该燃料油实际胶质等几项质量指标均不合格。哈市工商局已依法暂扣了淮南、强武等6个加油站的营业执照。哈市商务局收缴了这6个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并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督促其开展理赔工作,对未售出的燃料油返厂后进行封存。哈市消费者协会自5月19日相继受理了六十余起有关劣质燃料油问题的投诉,目前正开展相关理赔协调工作。 经过哈市技术监督局对6个加油站经销的燃油检验发现,其中实际胶质和诱导期两项指标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此确定绿环车用节能清洁燃料厂生产并销售给6个加油站的燃油为不合格产品。 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称:此次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绿环车用燃料厂和淮南、强武等6个加油站。受损车主的赔付问题由责任主体与车主协商解决,政府将加强监督工作,对办案过程中不依法行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人员,由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负责依据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目前,劣质燃油生产者绿环车用燃料厂经理裴日焕及主管生产厂长迫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压力,于5月30日主动投案,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企业也被查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