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报“劣质燃料油”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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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2:2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3日讯 今天下午,哈尔滨市政府在友谊宫召开新闻发布会,就5月中旬发生在哈市的“劣质燃料油”事件进行通报。 哈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通报了情况。他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起事件,多次过问并指示各相关职能部门,抓紧了解案发原因,对劣质燃料油的生产、经销单位要严肃查处。同时,本着政府监督、责任者赔付的原则,引导受害人依法、有序通过合理的方
目前,市工商局依法暂扣了淮南、强武等6个加油站的营业执照,并对其销售假冒伪劣油问题立案调查。市商务局收缴了6个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上交省商业厅,并下达停业整顿通知单,督促其开展理赔工作。对未售出的燃料油返厂后进行了封存,对加油站的贮油罐组织有清洗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清洗。市公安局对劣质燃料油生产者———绿环车用节能清洁燃料厂经理裴日焕及主管生产的厂长予以刑事拘留,同时查封了企业。市消费者协会自5月19日相继受理了60余起有关劣质燃料油问题的投诉,正在开展协调理赔工作。市技术监督局5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到绿环车用节能清洁燃料厂进行检查,对该厂的原材料及相关的贮存设备等进行了依法查封。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就该厂生产原料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拟在一个月内全部完成此案的处理工作。此次事件的责任主体是哈尔滨绿环车用节能清洁燃料厂和淮南、强武等6个加油站。受损车主的赔付问题由责任主体与车主协商解决,政府将加强监督工作。至今还没有理赔的车主应尽快到相关加油站登记协商理赔,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为帮助受害人依法解决问题,市司法局指定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远东律师事务所、海天高盛律师事务所、龙电律师事务所、大公律师事务所等12个律师事务所,为受害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公安部门还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绿环车用节能清洁燃料厂涉嫌生产劣质燃料油的有关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违法经营劣质燃料油的单位,市工商局将进一步查清事实,依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新闻背景 5月14日、15日,哈市淮南、强武、康安等6个加油站先后从哈尔滨绿环车用节能清洁燃料厂购进该厂自称为“93车用节能清洁燃料油”。16日以来,一些出租车、私家车和公企车辆加了这种劣质油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发动机汽门堵塞,点火时汽车剧烈抖动,甚至打不着火,造成不同程度的粘缸、拉缸等现象。 (黑龙江日报) 作者:来玉良 董云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