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优惠政策助力 做大“旅游蛋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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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2:56 桂龙新闻网 | ||||||||
星级宾馆的水、电、气价有望和一般企业一样 为加快整合南宁市旅游资源,加快南宁旅游业的发展,南宁市政府将出台《关于加快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记者昨天从该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即将出台的政策将在土地使用、财政税费、投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优惠政策十分诱人。
比较突出的优惠政策包括:旅游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最高可达40年,其土地补偿费、地上附作物补偿费等,按下限收费。对外商实际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内资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新办旅游开发项目的城建配套费,属于城镇规划区外的,免予征收,其基础设施由开发商自行负责;属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减免50%。建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贴息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财政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重点用于旅游资源的保护、旅游项目的前期工作、旅游宣传促销等。允许外商在南宁市依照有关规定投资旅游业;取消博物馆、旅游宾馆饭店、旅游娱乐设施项目与旅游商贸设施项目的审批。对星级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等。 来源: 南宁晚报 责编:梁凯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