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望近期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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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3:2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去年我国肝脏移植手术历史性地突破了2000例,使中国一跃成为世界上的肝移植大国,但器官移植市场的无序竞争和器官移植的买卖化倾向,却让中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喜忧参半”。在昨天举行的第六届国际临床肝脏移植研讨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望在近期出台,该条例将对器官移植进行规范。
据了解,首次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遵循八大原则,包括自愿、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术准入、非商业化、自主决定等。针对目前国内器官移植存在的买卖化倾向,黄洁夫说,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器官摘取、保存、运输等项目上可以收费,但器官本身绝对不能用作买卖。 在新条例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实行器官移植技术准入制受到了器官移植界的关注。据一位北京三甲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专家透露,近年来不少医疗机构在经济效益的驱使下盲目进行器官移植项目,有时一个地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多达五六家,造成了争抢供体器官和病人的混乱状况。在新的条例中,只有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才能从事器官移植。黄洁夫也肯定地表示,今后乡镇卫生院等级别的医疗机构将不能开展器官移植。 新条例中确定,判定病人脑死亡后,可以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