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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称不懂法是谎言 法律不被信仰便形同虚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3:52 法制晚报

  近日,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昔日的副部长当庭7次痛哭不已,哽咽着说:“我没有学好法律,当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受贿,但是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是在犯罪。作为一名犯罪嫌疑人,我应该认罪服法。”

  如果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青年,因为年幼无知,一念之下激情犯罪,在法庭上说下这
番话,笔者相信;但是这句话放在一位宣传部副部长身上,则让人难以置信。笔者在想:即使你去田间地头问问土里刨食的农民,他们也知道权钱交易是犯法的事儿。

  身为领导干部,用时下流行的说法就是“受党教育好多年”,自己都经常上台,口若悬河地给下属作廉政报告,能不知道自己受贿好几十万,还有巨额的财产来源不明是犯罪行为?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不懂法才犯了罪?我都替你脸红。

  贪官出事之后,以自己“不懂法”作为借口,张小川不是第一人。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忏悔”时说:“作为省委书记,自以为什么都懂。但是,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个法盲。”刘方仁这么说了,搞政法的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和中也说:“我不是很懂法,并不知道事后收人家钱是犯罪行为。”据报道,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86名原领导干部的反省材料时发现,其中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

  其实,贪官都说自己不懂法是明摆着的谎言,真正的原因不是他们不懂法律,而是他们不懂得尊重法律。在这些贪官心目中只有一个字:权!有了这样一种“权比法大”的心理,受贿时也就“不知有法”了。

  法律格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就是要在全体人民(包括官员)心目中树立起法律的极大权威和宗教般的情感,这是法治社会的要义。一个道德、法律意识健全的普通人,即使了解的法律条文不多,也很少会因为不懂法而违法;但是如果一个人无视甚至蔑视法律,即使是个法学家也一样会犯罪,甚至比不懂法的普通人犯的罪行更大。

  所以,拜托贪官:别再说自己不懂法了,这话让人听了恶心。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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