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居民用水季节性加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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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4:1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帅斌彬/通讯员游美榕 本报讯 本月开始至10月份,福州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季节性加价、阶梯式水价。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召开的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上了解到,不少市民对自
尚未实现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年6~10月份实行“季节性加价”,即按基础水价1.2元/吨上浮20%。目前福州市污水处理费为0.45元/吨。所以,季节性加价期间,这部分居民实际水价为1.89元/吨。 据悉,去年福州实行阶梯式水价后半年节水433万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