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法官后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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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5:1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晚报近日报道了天心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父子讨钱对簿公堂”的案件,承办法官在判决书后附上了二三百字的“法官后语”,称“血浓于水,情重于钱”,劝“父子摈弃前嫌,握手言和”。法官的这些寄语写得特别,像我这样的无关之人读了也感动不已。 法官的职责是生产正义。在判决书后附一段“法官后语”,既与“正义”无关,也不合判决书的标准格式,似乎干的是“画蛇添足”的“傻事”。而我却于这等“傻事”中看出
如果我们的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能够想到下一步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顺便做一做下一步的工作,人民群众就会更加满意我们的工作,整个社会风气也许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作者系人民中路王公塘居民 作者:杨开信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