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等特大涉黑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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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1:52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贵州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开庭,一审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组织卖淫罪、贷款诈骗罪、偷税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原贵州通海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贵州泰生娱乐有限公司等企业实际出资人陈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贵州泰生娱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伟、莫荣等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1月至2001年12月期间,担任贵州通海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林累计偷税达659万余元。1998年1月,陈林出资成立了“金太阳”夜总会,采取从北京等地招募及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众多卖淫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在夜总会向客人贩卖摇头丸和“K粉”。他们还设立牌机,开设“球庄”吸引赌客,从事赌博活动,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此外,陈林还具有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