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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等特大涉黑案主犯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3:01 北京青年报

  新华社贵阳6月4日电 贵州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开庭,一审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组织卖淫罪、贷款诈骗罪、偷税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原贵州通海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贵州泰生娱乐有限公司等企业实际出资人陈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以来,陈林先后成立了11家公司,统称“通海集团”,陈自任
集团老总。通过“金太阳”夜总会,网罗刑满释放人员,为集团利益从事非法活动。其间,他指使被告人谭伟、莫荣、苏绍明等人,分别以贷款诈骗、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赌博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获取经济利益;以巨额贿赂拉拢、腐蚀高层领导干部。

  作者:何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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