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一费制”的先天性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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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3:0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2005年5月21日,李先生的孩子考上北京京源学校的初中部,学校要求孩子入学时必须“自愿”交纳15000元钱,而且家长都要填一张自愿捐钱的单子,否则就不给入学通知书。 校方以通知书为“条件”,大多数家长没有选择,只能“自愿”交纳。因为孩子是单纯的,父母不交这个钱,孩子不但在同学面前“矮”一头,而且很可能因此受到学校和老师的冷漠。家长为了不让孩子受委屈,肯定会交上这个钱“破财免灾”。
学校乱收费屡禁不止,这个曾经被称为“天底下最神圣的地方”正在演变成一个喂不饱的“无底洞”。 为制止乱收费,“一费制”从去年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原本以为“一费了之”的“一费制”,能在根本上杜绝教育乱收费问题,但是现在看来,校方在精心研究和准确把握学生和家长的“心理”状态后,“一费制”已经“变通”为有名无实的“空壳”。 “自愿”在实质上沦为了一种软性的强制,其主要原因在于“一费制”某些条款的语焉不详给投机者留下了可钻的漏洞。 “一费制”是什么?根据《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收费的办法的意见》的规定,“一费制”就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 “基础”之外,不可以再收别的费用?如果收了,有什么后果和惩罚举措?文件语焉不详。这个对“一费制”具有法定效力的界定,由于其自身的不严密而留下了“政策空子”。 因此,要想使“一费制”在现实操作、实施当中不趋向失效,有关部门对“一费制”的界定,应该进一步缜密和科学化,不能让某些条款存在模棱两可的“想象空间”,从而让一些学校以“自愿”的名义“强制”收取额外费用。 (摘自《当代生活报》文/石敬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