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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奖励纳税危害经济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3:10 山西日报

  记者最近在江西省一些基层乡镇采访时发现,一度得到综合治理的“返点引税”的做法,在一些地方又呈抬头趋势。一些乡镇为了完成上级硬性下达的税收指标,竞相以奖励方式对纳税大户变相“返点引税”,返点比例高达所纳税额的30%—50%。支付返点所需的奖金,使当前本已捉襟见肘的乡镇财政雪上加霜,并将危害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这一做法亟待纠正。

  宜春市下属的一县级市是省里的汽车运输大市。记者近来在当地暗访时,一位镇干部告诉记者,近年市里给镇里下达的工商税收指标任务大幅递增,3年内从230万元增加到335万元。由于该镇是欠发达的农业镇,多年来财税基础十分薄弱,镇里不堪重负。为了完成税费任务,从2002年开始,镇里对落户的汽车运输、销售公司在年终以所纳税额的30%予以奖励回报;而当地其它乡镇为了争揽税源,将返点奖励的比例提高到所纳税额的50%。

  从表面上看,这种变相“返点引税”为乡镇政府揽取了税源,但实际上对国家造成了税款流失。以记者暗访过的某镇为例,近两年每年都要支出30多万元的奖金,而这些钱本是应缴纳的税款,经过镇里一转手,缴出的税款又流回私人腰包,这意味着国家流失了大笔税收。

  变相“返点引税”势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是严格控制管理的。一些乡镇为了筹集高返点引税所需的“奖励资金”,或高息举债,这对于本来就很虚弱的乡镇财政无疑是雪上加霜;或采取变通手段,通过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违规出卖土地等不正当渠道,寻找制度外的收入来填补窟窿,如此又会加重农民负担,导致农民权益遭受损害。

  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税费要应收尽收,严禁征收过头税,严禁“返点引税”。而今,这种做法在一些地方重新抬头,这是一些市县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唯指标”、“唯数字”的表现。上级政府考核基层干部,片面看重财税收入,忽视税收质量,长此以往,对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变相“返点引税”行为必须坚决制止。(据新华社南昌6月4日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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