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改革方案不应强行推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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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3: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上海合作组织外长会议4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中国外长李肇星在会议上阐述了中方对上海合作组织工作、中亚地区形势和联合国改革等问题的立场。 李肇星表示,中方坚定支持中亚国家为维护独立主权、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所作的努力,对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地区局势恢复稳定感到高兴,同时也希望并相信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选举能够顺利举行。他希望有关方面多做有利于中亚稳定、合作和发展的事情。
李肇星强调,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应在国际事务,特别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安理会应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应坚持地域平衡原则,并兼顾不同文化和文明的代表性;涉及各地区的改革方案应首先在各地区内达成一致。安理会改革应坚持协商一致原则,充分体现广大会员国的共同利益,不应为改革设时限或强行推动不成熟的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