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卖房征20%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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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4:0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南京市地税部门公布的“个人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南京地税部门6月1日出台的这份名为《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的配套措施规定,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等,其中明确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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