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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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7: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钱红艳)昨天,省招办公布了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办法。该办法对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录取投档加分条件,以及录取日程安排等作出详细规定。 选择性招生计划占总数1%据悉,今年选择性招生计划占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费。
第一批本科选择性计划院校投档线凡超过省控线上10分的,只可在省控制线上录取;院校投档线在省控线上10分以内的,在院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但最低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0分;民办本科计划如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一般可在30分以内顺延降分,其选择性计划可在学校降分后的投档线下再降10分录取。 院校非选择性计划招生录取到第几志愿,选择性计划招生方可招收相应志愿的考生。选择性计划录取服从志愿的考生,其分数必须在省同批控制线上。 专科及民办专科,凡学校投档线超过省控线50分以上的,其选择性计划在学校投档线下50分以内录取;院校投档线低于省控线50分以内的,选择性计划只能在省控线上录取,一律不得突破省控线。 4种情况可照顾加分投档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加分投档(凡考生可享受两项及以上照顾时,只可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 1.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技能操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应届生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运动会获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以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录取按1∶1.2投档各院校录取时,考试成绩达到同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院校投档,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 今年我省单招共设4个批次8所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民办本科、第三批专科、第四批民办专科各两所学校志愿。各批录取时间安排为: (1)6月20日录取准备,各招生院校登录省招办web服务器,查询相关信息。 (2)6月21日至22日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 (3)6月23日至24日第二批民办本科院校录取。 (4)6月25日至26日第三批专科院校录取。 (5)6月27日至28日第四批民办专科院校录取。 另外,今年我省单独招生录取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一阶段录取将于6月20日开始,在南京农业大学进行;第二阶段补录将于8月底在省招办进行。第二阶段补录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统一由各市教育局负责,招生院校不直接接受考生补报名。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