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确定 非涉密一律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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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8:56 新华网 | ||||||||
记者从昨日在眉山召开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今后,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要一律予以公开。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三项目标、四项任务和五大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不公开、假公开或
政务公开五大重点为:乡(镇)重点公开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以及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 县(市、区)、市(州)重点公开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规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省级行政机关重点公开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总体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情况; 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重点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将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四川日报记者黄先明)(责任编辑:罗茜)(来源:华西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