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个人卖房收入征收20%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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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00 每日新报 | ||||||||
政策增加“房虫”炒房成本税务部门称此举属通过税收杠杆进一步调节房地产市场 据《南京晨报》报道都以为南京七部门稳定房价的 18条政策出台后,南京楼市的基本面已基本明朗,但是,6月3日南京市地税部门公布的“个人卖房征收 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还是让许多人大吃一惊。
突然袭来的政策不仅让许多房虫有一种“全军覆没”的感觉;不少开发商也直言,这是迄今为止出台的最为严厉的一道政策,南京楼市将为此倍感压力。 继南京房管等部门出台南京“市八条”配套实施细则后,南京地税部门6月1日出台的这份名为《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的配套措施规定,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等,其中明确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据税务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其实早就有,这次发布政策为的是通过税收杠杆进一步调节南京的房地产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