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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个人卖房收入征20%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42 生活报

  据《南京晨报》报道3日,南京市地税部门公布的“个人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让许多房虫有一种“全军覆没”的感觉,这是迄今为止出台的最为严厉的一道政策。

  继南京房管等部门出台南京“市八条”配套实施细则后,南京地税部门6月1日出台的这份名为《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的配套措施规定,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等,其中明确
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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