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辉南7名国家林业工作人员参与盗伐林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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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49 新文化报 | ||||||||
本报通化讯 (记者 卢红 通讯员杨延刚) 盗伐落叶松、各种阔叶杂木920余立方米,滥伐落叶松、阔叶杂木40余立方米。近日,辉南县汪某等10余人因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销赃罪、窝藏罪等,被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一起我省罕见的特大盗伐林木案,涉案人员中7人为国家林业工作人员。 2004年3月28日,辉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大面积盗伐林木,县公安局、
运输途中,为逃避检查,汪某利用手中少量的采伐许可证敷衍了事,遇有强行检查时,汪某还假称自己是林政人员强行通过。为了使盗伐、滥伐的木材得以销赃,汪某指使辉南县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潘某等7人非法打印检木号印,用少量有合法手续的木材混同大量的盗伐、滥伐木材一并强行出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