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吉林辉南7名国家林业工作人员参与盗伐林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49 新文化报

  本报通化讯 (记者 卢红 通讯员杨延刚) 盗伐落叶松、各种阔叶杂木920余立方米,滥伐落叶松、阔叶杂木40余立方米。近日,辉南县汪某等10余人因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销赃罪、窝藏罪等,被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一起我省罕见的特大盗伐林木案,涉案人员中7人为国家林业工作人员。

  2004年3月28日,辉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大面积盗伐林木,县公安局、
检察院等部门立即组成专案组。经调查发现,2003年11月间,汪某、霍某(另案审查)在采伐林木过程中,汪某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指使庄某雇用农民超范围超数量、超树种滥砍盗伐,先后在集体林区内盗伐落叶松、各种阔叶杂木920余立方米,滥伐落叶松、阔叶杂木40余立方米。

  运输途中,为逃避检查,汪某利用手中少量的采伐许可证敷衍了事,遇有强行检查时,汪某还假称自己是林政人员强行通过。为了使盗伐、滥伐的木材得以销赃,汪某指使辉南县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潘某等7人非法打印检木号印,用少量有合法手续的木材混同大量的盗伐、滥伐木材一并强行出售。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