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政府越位付出惨重代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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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58 新华网 | ||||||||
原惠农县政府“筑巢引凤”,引来一位干大事的“企业家”。在折腾了几年之后,留给当地政府的除了干涸的鱼池、荒芜的花园苗圃和尚未投入使用的厂房宿舍外,还有258万元的欠款和无法执行的4份判决书 头脑发热引进一位“财神”
1997年,在高潮迭起的开发区“热潮”中,原惠农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请来了一位声称可投资2000万元建设宁夏最大的农产品深加工科技项目“枸杞全粉”的“大财神”———宁夏天神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法人代表李剑文。据称,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将形成固定产值1.2亿元,实现税收500万元,并能百分之百地消化当地20万亩枸杞成品鲜果。 看到如此“项目”,原惠农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并决定,由县财政、林业、土地、工商等二十余部门领导组成“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为该项目的落成“保驾护航”。 原惠农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发文,要求各相关单位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宁夏天神宝公司进行“一站式”服务。 圈地借钱“能人”溜之大吉 很快,天神宝公司以优惠价格,且仅缴付了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取得了三万多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又以“规模产生效益”为由,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紧邻的三万多平方米土地圈为己用。 为了让“财神”感受到“进了惠农门,就是惠农人”的热情,原惠农县政府又指令惠农县3家建筑公司垫资为天神宝公司建设车间、鱼池等基础设施。这几家企业在未与天神宝公司签订建设合同的情况下,就垫资215万元为天神宝公司建起了食品车间、宿舍和花园绿地。 2000年11月,当三家建筑公司垫资建设的建筑物陆续竣工,四处找寻天神宝公司法人代表验收工程时,方知天神宝公司在向惠农县财政局分4次借用财政周转金258万元后,企业法人代表携款不知去向。 三家垫资企业负责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天神宝公司合法取得的三万多平方米土地。但到土地管理部门一打听才得知,天神宝公司早在2000年9月就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银行,换取了100万元的抵押贷款。 学费高昂政府悔之晚矣 2003年12月,原惠农县财政局将天神宝公司起诉到惠农县法院。该院先后下发4份判决书,分别判决天神宝公司偿还惠农县财政局借款及到期占用费、逾期占用费等款项258万元。但时至今日,依然无法执行。 2004年7月,在得知银川市中级法院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天神宝公司位于惠农县的涉案房地产时,三家垫资企业立即向银川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 由于法院委托拍卖的标的涉及到部分国有资产,惠农区政府也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出交涉。2005年1月,银川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由竞拍胜出人银川市锅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154万元成交价取得了天神宝公司位于惠农县的涉案房地产。 至此,原惠农县政府因越权行政,不仅导致258万元财政资金至今无法追回,失去了国有土地及其建筑物,还使三家垫资企业垫进去的两百多万元资金成了入海的泥牛。 作为一级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越位行政中付出的高昂代价,值得反思。tryshowAd(3,0,1);catch(ex)(责任编辑:余申芳)(来源: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