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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退”淘气生有悖教育伦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10:22 河北日报

  刘效仁 高靖

  据报道,某地一所初中经常组织月考,凡是成绩差的,淘气好动的,就劝退,如果家长不同意,老师就在班里孤立孩子,不让其他的孩子与之在一起。

  对此,校方当然有自己的解释,比如考虑到学校的声誉,考虑到升学情况等等。对此
,人们尽管能够理解,但办学必须以依法,以尊重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平等权利为前提。每一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何况初中教育还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我国《教育法》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能以任何名义开除或劝退学生,该中学的做法显然与此相悖,违背了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学校必须依法保障每一个受教育者的权利,为每一个入校的同学尽可能提供优秀的教学服务,而不是随意将学生推出校园,甚至从此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并因此影响他们的人生道路。

  退一步说,不放弃每一个孩子,当是一所学校应当遵守的基本伦理,也是职业道德底线。前不久,央视《实话实说》做了一期教育节目,讲的正是长春一个叫魏国珍的女教师带“潜能班”的故事。所谓“潜能班”就是“差生”、调皮生组成的班,学生调皮得简直无以复加。老师上面讲课,学生在下面打扑克;老师板书一会儿,有的学生竟然可以脱下校服钻到课桌下睡觉;打架的事儿更是了得,有一次班上四个男生居然抗衡了外班几十名同学,班里的女生打群架也不外行。可就是这样一些谁也不愿要的孩子,这样一个“虎狼班”(该班的外号),硬是让魏国珍老师以慈母般的爱心转化了过来,后来个个考上了高中,许多孩子还成了优秀的学生。我未能记住这个学校的名字,但我记住了老师的名字。因为淘气的学生用老师的名字组成了一句广告语,婴儿不吃奶粉———“喂果珍”(魏国珍)。

  我觉得魏老师最可贵的地方,正在于她把每一个学生都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不放弃一个孩子,不嫌弃一个孩子。相反,她通过自己的最大付出,让每一个孩子都能看到自己的长处,扬长避短,增强自尊自信心,使他们快乐地成长成才。事实上,魏老师所做的正是一个教师、一所学校最应该恪守的教育伦理。如果大家都能像魏国珍那样对待孩子,热爱孩子,教育孩子,那这样的老师就会成为学校的一块金字招牌,这样的学校就会更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就能在竞争中占得先机,赢得人心。

  说到底,教育淘气生、转化“差生”的能力,正是学校教学管理综合能力的最集中体现。而劝退淘气生,将“差生”推出校园,是最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学校自砸招牌的短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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