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老屋地下有宝屋主欲挖地三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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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13:43 新民晚报 | ||||||||
专家表示:不得挖掘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 因怀疑自家过去的私房下埋有祖传宝贝,老房主郁先生重回旧地,希望挖地三尺。此外,郁先生还认为如果挖出文物,理应归他所有,但正在该处施工的开发商却不允许他这么做。昨晚,他致电本报求助。但经记者询问采访,上海市文管委的专家向记者明确表示:地下埋藏的文物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挖掘。
读者求助 郁先生家的老屋至少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在祖辈去世之前,也曾留下了“老屋下埋有宝贝”之说。但由于始终无法证实,因此郁先生对此一直将信将疑。几年前,郁先生举家迁往别处,老宅也于2003年被公司批租,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 上月中旬,偶然回老屋游玩的他在老屋施工工地,竟意外发现建筑工人打桩时,从地下翻出了50多公斤古钱币。回家后,郁先生将从工人处要来的几枚钱币送至懂行朋友处鉴别,经初步查看,这竟然是数百年前的清朝古钱币!这一发现与老祖宗的话不谋而合,于是郁先生萌生出了挖地的念头。 连线专家 他的想法究竟是否正确?今天上午,记者致电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考古部的何女士明确地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地下埋藏的文物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此外,她还提醒市民,在建设工程中如发现文物,应当立即保护现场,报告文管委相关部门,请专业机构开发和研究,不然很有可能对珍贵文物造成永久损害。因此,不管是郁先生还是开发商,都没有权力挖地三尺寻找文物。 实习生徐轶汝见习记者厉苒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