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伞”将予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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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0: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即日起,我省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营运活动,对一些地方政府公务人员成为非法营运“保护伞”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据了解,全省将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残疾人专用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车和其他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对个别地方出现有组织的非法营运集团和团伙,将从严查处,坚决取缔。
各市对一些地方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牟取暴利,成为非法营运“保护伞”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刘建昌) 作者:刘建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