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销售员赌输公款38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1:57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驻大连记者凌原)一销售员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单位资金38万余元用来赌博。现年36岁的成某系大连金州区某镇水泥制品厂的销售员,负责销售水泥管和收取购货单位的货款。在2001年的时候,成某开始涉赌,闲暇时与人打麻将或推牌九。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参赌的次数越来越频,赌额也越来越大。到2003年初,成某早已是入不敷出,并欠下了不少的外债。
于是他把黑手伸向了自己所经手的货款,将从一装修公司收取的本应交回厂里的2.5万元现金私自留下用于赌博,未料又是泥牛入海。仍不甘心的成某便又一次将手伸向了收取的货款。就这样周而复始,自2003年初至2004年末,成某先后挪用本单位货款合计38万余元且全部输掉。2004年底,成某挪用单位资金一事东窗事发,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成某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日前对其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