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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卖房征收20%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1:58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继南京房管等部门出台南京“市八条”配套实施细则后,南京地税部门随后出台《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明确规定个人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分析人士认为,这是南京市迄今对炒房族和一些开发商来说最严厉的打击,今后炒房几乎无利可图。

  《须知》中规定,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其中明确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
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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