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旅游合同又遭温州弃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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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2:21 东方早报 | ||||||||
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得知,《浙江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温州试行一年后,日前因受到众多旅行社的抵制而再遭弃用。浙江省旅游局与省工商局联合制定的该新版合同,自去年实施以来,不仅遭宁波弃用,而且争议一直颇多。 《浙江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浙江首次规范旅行社和游客义务的文本,其中的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合同分别于2004年1月1日和3月1日开始实行。该合同为尽可能保障消费者权
但出乎浙江省旅游局预料,该合同一经出台就遭到旅行社的质疑。不少旅行社抱怨,这份厚达10多页的合同太烦琐,操作性不强,让旅行社无法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度;且过于考虑消费者利益,忽略了企业利益。 去年初,新合同实施还不到3天,宁波市就率先宣称要放弃使用新版合同,自行和当地工商部门联合重新制订旅游合同(早报2004年3月4日长三角版曾作报道),拟修改和删减繁琐细节。而浙江其他地市旅游部门仍表示将继续试行。 不想一年之后温州也难以坚持。据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官员分析,新版旅游合同屡遭弃用的原因是其规定太细,相对于目前国内旅游市场,其中的一些约定有些超前,旅行社难以适应。如果新版合同再不作出调整和修改,在双方利益体之间重新找到平衡,只怕会在省内遭遇更大范围的弃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