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个环境模范城市命名 河北省无一城市入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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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2:24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环保总局日前公布的《中国城市环境保护》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共命名47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并且在山东和江苏两省出现了威海模范城市群、苏州模范城市群和常州模范城市群。 这47个城市和3个城区分别是张家港、大连、深圳、厦门、威海、珠海、烟台、中山、昆山、莱州、荣成、海口、汕头、苏州、天津市大港区、上海市闵行区、青岛、江阴、大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获得称号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一半以上是大城市,小城市占近2/5,地级市和县级市居多。 2004年在对22个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中,张家港、昆山、常熟、青岛、威海、中山和厦门等7个城市成为首批通过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汕头市被责令限期整改。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始自1997年,为此建立的考核体系包括人均GDP大于1万元、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6%、城市气化率大于90%、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0%等25项考核指标。 城市环境现三大新问题 污染日益边缘化、机动车污染加剧、生态失衡加重……环保总局日前公布的报告指出了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三大新问题。报告指出,许多传统的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的同时,许多新的城市环境问题又接踵而来。(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