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撞碎店外花瓶被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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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2: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一个古花瓶没有放在店内出售,而放在了路边,不料被行人不小心碰倒摔破。店主因此索赔1000元,而行人以花瓶放在路边属违规,撞倒责任不在她,拒绝赔偿。 据王女士介绍,昨天上午8时多,她走在合肥城隍庙靠蒙城路沿店路边,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叫她,说她的钥匙掉了,她跑回去拾钥匙时,不小心把摆放在路边的一个古花瓶撞倒,花瓶摔破。“店主说要我赔偿,说这花瓶很值钱,市价1000元。”王女士说,她在路上走路
双方争论了半个小时后,王女士无奈之下拿了300元作为所谓的“赔偿”,但是她并不服气。 无独有偶,前几天,有位读者也是在城隍庙附近路边撞破一件摆放在店外的商品,而被店主索赔300元。 记者昨天就此向合肥一位律师进行咨询,据介绍,像这种情况,如果能确定商家为促销或展示的目的,把商品放在店外,属于违规行为的话,责任应在商家一方。而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店外摆放商品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市容方面的有关规定,属于违规。 (本报记者 李军)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