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即被抛弃 未成年又遭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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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2: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禽兽不如的李某竟然对年仅12岁的幼女燕子动了淫心,强奸并致其怀孕。燕子的养父母在其怀孕5个月后才获知此事,毅然报案,民警又查出李某还犯有抢劫罪。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992年3月的一天,刚出生不久的燕子被狠心的父母抛弃路边。过路的丁某将燕子带回
燕子养父母经常在外打工,李某经常到林某家玩。2004年6月的一天下午,李某将燕子强奸,并软硬兼施让燕子不要告诉别人。然而不久,燕子的身体有了变化,并经常无故呕吐。同年11月5日,燕子的养母起了疑心,带燕子到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她燕子已怀孕五个月。面对养母的询问,燕子死活不肯说出谁是强奸人,养母遂向警方报案。李某闻讯后,欲出5000元私了,被燕子的养母拒绝。 警方介入后,李某交代了强奸的经过。另外,警方还查出李某在2000年4月20日晚伙同他人(均已被判刑)在马鞍山市抢劫一名的哥30元的犯罪事实。(文中燕子为化名) (牛志林 雨刑)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