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房收入征收20%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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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4:26 北京晨报 | ||||||||
南京 晨报南京专讯前天,南京市地税部门公布的“个人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让许多人大吃一惊。不仅许多房虫有一种“全军覆没”的感觉,不少开发商也直言,这是迄今为止出台的最为严厉的一项政策,南京楼市将为此备感压力。
南京地税部门6月1日出台《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明确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据有关人士介绍,这是通过税收杠杆进一步调节南京房地产市场。《南京晨报》供稿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