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断面水质不合格将通报批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4:34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6月5日讯(见习记者姜欣蔚)跨界断面水质改善情况纳入我省设区市政府“年考”内容。省政府不仅将对“考试成绩”予以张榜公布,对于成绩不合格的,还将给予通报批评。 按照我省日前出台的《山东省行政辖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规定,省政府每年都将组织对设区市人民政府跨界断面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考核,把辖区水环境质量特别是跨界断面水质变化作为考核各市人民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另
《办法》规定,凡年度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在90%以上,确定为优秀等级。对于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在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时,酌情每年度加20-30分,并予以通报表彰。凡年度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在50%以下,或存在连续3个月(含)以上主要考核断面水质超标的,确定为不合格等级。被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在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时,酌情每年度扣减10-3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半年内暂停审批该市增加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