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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政府组织正在激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4: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截至2005年3月底,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15.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7万个。而在体制之外,有更多的没有登记注册的、半公开的社会组织广泛存在。那么,当前国内的非政府社会组织生存状态如何?它与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样的关系?半月谈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非政府组织的三种类型

  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在运作模式和发展情况上,主要分为三类。

  类型一:以互助为目的的公益型组织

  广东省妇联副主席杨洁芝认为,根据有关研究,公益型组织是我国非政府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类组织多数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

  类型二:以维权为目的的压力型组织

  在杭州、厦门、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都有庞大的出租车司机群体自发组成的组织,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以罢运、打官司形式,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

  类型三:以发展为目的的自律型组织

  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锦良说,在以温州为代表的个体私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大量的行业商会或行业协会,这些社会组织基本上都在本地民政部门注册,有明确主管单位。在温州本地,到2004年上半年为止,共有全市性质的行业商会或协会114家,占温州市社团总数的1/3。让非政府组织分解社会压力

  在国内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未能转变“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的观念,包揽社会事务、市场事务,动辄动用行政权力调整市场利益格局,结果独木难支,局面无法收拾。另一方面,面对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的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党和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应该充分关注这一力量,在制度包括立法上引导规范。如何分解社会压力,把一部分事情交给这些社会组织去做,应当引起政府的思考。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副会长蔡穗声说,有的事情民间办比政府办好得多。如资质问题就应该交给行业协会,政府来监督。过去资质审查在政府手上,企业跟政府打交道多,矛盾也多。把有的管理职能转交给社会组织,就把企业与政府的矛盾转化为企业与行业协会的矛盾,分散了政府行政的风险。哪个社会组织做得不好,失信于民,自然就偃旗息鼓,政府没有必要把误导市场的风险独自揽到身上。

  在福建省和浙江省,一些基层信访干部也表达了这种观点。维护社会和谐,应该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政府不应该再扮演“万能政府”、“无限政府”的角色。基层信访压力大,许多民间矛盾是由于政府插手过多而引火烧身的。群众有矛盾总找政府的原因就是—————信访太“有用”了,成了社会各类矛盾集中的“独木桥”。

  不少人士认为,政府与一些社会组织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许多共同目的,只要求同存异,可以结成合作的伙伴关系,甚至可以探索让社会组织参与一些公共政策的制定,用群众力量化解群众矛盾,让群众站出来说话,效果会好得多。

  不少人认为,当前一些社会组织发展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缺位,以及对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机制。他们建议,对于社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应该从立法上尽快明确,一方面让更多“黑户口”拥有“身份证”,便于规范管理;一方面大胆改变双重管理体制,让更多的协会脱掉帽子。

  对于“黑户口”组织,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认为,关键是立法要有办法,要降低社团登记门槛,合法登记总比不登记好,让这些团体充分登记,改变若隐若现的状况。登记便于依法管理、引导。此外,作为正式的社团,它们会更加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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