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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法律文书竟要法院盖章 平顶山一市民聪明反被聪明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7: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平顶山讯平顶山市民于某10年前经法院调解离婚,如今为了房屋产权过户,竟私自伪造法律文书,企图蒙混过关,孰料到法院盖章时被识破。记者昨天从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人民法院获悉,于某已被处以罚款1000元。

  据新华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介绍,于某1994年12月在该院民事庭调解离婚。今年5月31日,因办个人房屋产权过户,于某拿着私自伪造的民事离婚调解书,到该院档案室要求加盖
院印。档案管理员发现于某拿来的调解书为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发现不符,就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院领导进行审核后,发现于某手持的调解书是私自打印的,而且将原件中的“二室一厅集资房1套(有限产权)由被告使用”,改成了“三室两厅1套(有限产权)由被告所有”。经过批评教育,于某认识到私改法律文书是违法行为。鉴于于某态度较好,其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新华区人民法院对于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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