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律文书竟要法院盖章 平顶山一市民聪明反被聪明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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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7: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平顶山讯平顶山市民于某10年前经法院调解离婚,如今为了房屋产权过户,竟私自伪造法律文书,企图蒙混过关,孰料到法院盖章时被识破。记者昨天从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人民法院获悉,于某已被处以罚款1000元。 据新华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介绍,于某1994年12月在该院民事庭调解离婚。今年5月31日,因办个人房屋产权过户,于某拿着私自伪造的民事离婚调解书,到该院档案室要求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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