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约法五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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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7:51 深圳商报 | ||||||||
市政府“约法五章” 第一,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第二,重实效,讲实绩;第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第四,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第五,规范政务活动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米鹏民崔霞)在市政府四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许
第一,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政府投资工程要力求实效,一般不举行剪彩、奠基仪式。 第二,重实效,讲实绩。凡事有议必有决、有决必落实、落实必有效。一个决策只出一个纪要,不允许部门对政府议定的事项讨价还价,或以文件落实文件。 第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市政府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要结合分管工作至少组织开展两个以上重大课题的调研。 第四,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要比上年减少15%以上。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区、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不为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 第五,规范政务活动。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区、各部门和企业组织安排的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的,相关部门和单位须书面请示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厅从严控制,统筹安排,市政府领导不直接接受邀请。 在新修订的《市政府工作规则》中,提高行政执行力成为一大特色和亮点,《规则》为此专门新增一章,从改革创新、理顺职能、强化主办部门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监督工作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用制度保证政府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米鹏民崔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