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含麝香熊胆产品要用专用标志 经营此类产品单位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9:43 东方今报

  记者 吴婧

  今报讯凡含天然麝香、熊胆成分的产品须加贴“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志”后方可进入流通领域,生产或销售此类产品的商户可要注意了,从7月1日起,没有标志的此类产品要一律停止销售。

  麝、熊是生态、经济、科研价值极高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天然麝香、熊胆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定于特效药、关键药等重点成药和重点医院。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各省辖市林业部门正对辖区有关单位库存的天然麝香、熊胆粉进行统计。郑州市的药店以及制药公司要尽快把经营此类产品的数量、品名报至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届时由国家统一发放专用标志。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