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看守所内 接到大学通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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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0:30 东方今报 | ||||||||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张胜利 金明军 今报讯5月8日,本报以《勇士加油站弱女成勇士》为题,报道了郑州市西环路与028公路交叉口的勇士加油站,被5名青年抢劫一事。昨日,有4名抢劫者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
在批捕前,一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寄到了犯罪嫌疑人田某的家中。 黄某、田某、杨某、赵某、敬某(在逃)均系郑州市人。田某所在的高中刚刚放假,五人在大学路某网吧内结识为好友。为搞来上网费,年龄最大的黄某(21岁)提议抢劫。五人随后购买了对讲机、砍刀和折叠刀等工具。 经过多次踩点,他们认为勇士加油站比较容易下手。5月6日凌晨2时许,五人乘租来的汽车来到勇士加油站,持刀抢走现金3229元。犯罪嫌疑人杨某、赵某当天即被抓获归案,田某在其父亲陪同下投案自首,5月10日,黄某也被抓获。 在押期间,田某收到了西南民族大学艺术系的录取通知书。捧着录取通知书,田某泪流满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