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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不正规可拒缴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2:03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皓琳报道:今年所有被录取到省内院校的高考生,若没有收到省高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省高招委录取 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可以不向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除了再三要求“诚信高考”、“诚信招生”外,还严令禁止普通高等学校将省里下达的计划内招 生指标转到所属的二级学院变相收费,禁止以降分录取的
形式高收费、乱收费。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招收应 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除按省规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预 科生升入本、专科,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专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专升本考生升入本科,其学费按专升本当年 本校相同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严格按照省定收费项目和标 准执行。

  与此同时,省教育厅还专门设立了举报邮箱:综合(省教育厅计财处:jcc@jxedu.gov.cn);公办 高校(省教育厅高教处:gjc@jxgj.com);民办高校(省教育厅社管处:sgc@jxedu.gov.cn) 。录取期间(省高招办:jubao@jxgzb.com;教育厅监察室:jcs@jx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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