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发布食品卫生预警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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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2:0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熊俊萍报道:昨日,江西省卫生厅发布了2005年第二次食品卫生预警公告。因当前雨量充沛,温度适 宜,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我省有的地方已有因误食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毒蘑菇的毒素毒性稳定,耐高温,耐干燥,一般烹调不能破坏其毒性成分,误食后的中毒表现主要有四种:一、胃肠 型:进食后10分钟至2小时内发病,可出现恶心、呕吐、腹
由于野生蘑菇有无毒性从外形上很难区分,省卫生厅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乱采摘、买卖和食用,一旦发现误食要立 即到医院治疗,要求蘑菇经营者要提高警惕,严把采购关,不得销售野生蘑菇,确保食品安全。各医疗机构接诊误食野生毒蘑 菇患者后,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