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荣在滇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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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2:04 云南日报 | ||||||||
要求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6月2日至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先后到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和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肯定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他要求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切实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把反腐败寓于各
刘锡荣说,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工作职能,将查办案件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同时标本兼治,化“镰刀”为“耕犁”,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通过坚持不懈地抓改革、抓制度、抓监督,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刘锡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刘锡荣强调,当前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在办案中,要提高六种能力,即提高信访初核的能力;提高分析案情的能力;提高谈话攻心的能力;提高案件协调的能力;提高办案取证的能力;提高文明办案、安全办案的能力。 要增强四种观念,即增强法纪观念,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尊重和保护被审查人权利的观念,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增强程序观念,严格办案措施审批、管理,严格审理程序,保证办案质量;增强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观念。要进一步拓展查办案件的领域,在严肃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同时,注意查处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和责任追究的案件。 刘锡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反腐倡廉工作要以《实施纲要》为纲,按照吴官正、何勇同志的要求,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陈培忠对刘锡荣来我省考察调研,指导、帮助云南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表示感谢。陈培忠说,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地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反腐倡廉中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在中央纪委和云南省委的关心指导下,我省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规律,重点加强对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的调查研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把云南的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李文静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