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高考舞弊案组织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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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3: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2004年亳州市高考无线电舞弊案处理结果日前公布,组织犯宋某因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组织犯宋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于2004年7月24日被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实行犯杨某“使用刺探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但因其未满16周岁,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自教,取保候审。其他涉案人员周某、桑某、田某属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免
据了解,2004年亳州市高考第一天上午,在亳州一中考点发现第一起无线耳机作弊后,该市在下午考前将此情况通报全市各考点,提出进一步加强重点防范无线设备作弊的要求。由于切实加强了管理,一些考生在考场主动交出无线通讯设备。18名铤而走险者在监考教师的严格检查下被当场查出。 省招委、省教育厅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严肃指出,此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有关处理结果应予以曝光,以儆效尤。希望今年参加高考的广大考生以此案的查处为警示,杜绝侥幸心理,诚实应考。 (陆昌云 蒋勇)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