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对城市秩序和形象的破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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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4:28 新桂网 | ||||||||
新桂网 陈某开自家农用车装运河沙,一路颠簸漏下一些沙,经过南宁市大沙田五象路口时,被路边执法的城管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执法人员扣下车子后,指着一堆小山似的建筑垃圾叫其清理干净。后因此活实在太累,陈某雇佣的民工干了一会纷纷撤退,他只好再向城管部门求情,要求改为罚款,且好说歹说,把按规定要1000元、起码也要400至500元的罚款额度,
车主陈某所遭受的令其叫苦不迭的“另类惩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某些城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漠和有关部门对“城管”管理不善的混乱景象。城管执法人员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其本身的工作作风和执法水平也是城市秩序和形象的一部分。陈某驾驶车漏下河沙,的确违反了有关规定,固然应该受到相应处罚。但他被罚去清理路边一大堆毫不相干的建筑垃圾,则表现出某些城管队员执法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他们法治意识的淡漠。而收受罚款时和当事人讨价还价,并且不按规定开出票据,不免让人怀疑所罚款项的去向和用途。这件事同时也说明,有关部门对这些“执法者”的管理是不规范、不严格的。城管的“另类惩罚”所体现出来的管理现象,是对城市秩序和形象的破坏,值得人们警惕。 作者:慕乔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