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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一事两罚法,先该教育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4:28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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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开自家农用车装运河沙,一路颠簸漏下一些沙,经过南宁市大沙田五象路口时,被路边执法的城管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执法人员扣下车子后,指着一堆小山似的建筑垃圾叫其清理干净。后因此活实在太累,陈某雇佣的民工干了一会纷纷撤退,他只好再向城管部门求情,要求改为罚款,且好说歹说,把按规定要1000元、起码也要400至500元的罚款额度,
最终“求”到了罚为300元(据《南国早报》6月3日报道)。

  且不说城管部门要求漏沙责任人陈某去清理与其毫不相干的建筑垃圾是否合适,也不妨“理解”他们把罚款额度当作橡皮泥玩是出于“体谅”当事人,让我很是质疑的,还是某个执法人员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解释的话语: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要求陈某清理建筑垃圾是“让他吸取教训”;但权衡一番后,觉得这么做“确实有点难为了他”,于是最后又改为罚款。呵呵,就那么一桩处理路上漏沙的简单事情,有必要翻来覆去地一会儿责令人家搬运建筑垃圾,一会儿又“于心不忍”改作罚款了事么?从中倘说到“教育”二字,我看首先当问的,应是“先该教育谁”才是吧。坦率地说,对街头漏沙的这样的违规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作出处罚,我举双手赞成。但罚必有据,执法处罚不是玩电子游戏,也不是解数学难题,该按着哪一种程序处理,该循着哪一条罚则操作,都是清清晰晰、明明白白的才对,怎可以选项多多,指东又西,甚至朝令夕改,搞得跟变魔术一样的轻巧随便。现实社会中,人们时常会因某些具体现象而发出“法何以显得软绵绵”的慨叹。我觉得,要使公众更多地感受到“法的硬度”,执法者就必须认真做到把维护“法的硬度”当作一条不容置疑的铁律才行。

  作者:司马童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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