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红头文件”不得随便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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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4:46 新华网 | ||||||||
近日,成都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相关情况。该规划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政府职能定位、行政决策机制、政府职权划分、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政府诚信体系、预警和应急机制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要先审查
规划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要经合法性审查,对决策权限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决策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认证。 “红头文件”不得随便出 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临时性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市及区(市、县)政府的派出机关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外,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政府必须讲信用 行政机关不论是在决策、执行、监督、服务还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参加商务活动等方面,都应当带头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各行政机关的各项承诺措施必须兑现,杜绝行政机关承诺的随意性。明确行政补偿制度,规定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定。建立守信受益机制和失信补偿或赔偿制度,引导企业、公民进而促进全社会都讲诚信。 行政首长要问责 政府违法行使权力要承担责任,违法不作为也要承担责任。为了使责任的追究有法可依,建立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完善行政首长问责程序,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责任编辑:余申芳)(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