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收取汽车“拥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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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4:47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一些媒体日前报道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可能会对小汽车进城征收“拥挤费”,以平衡北京市区中心的交通矛盾。 报道中称市规划委将通过对小汽车进城收取“拥挤费”,提高固定车位费,提供有限停车泊位等方法来缓解日益紧张的车流拥堵问题。市规划委还首次提出了“周末小汽车方案”。此类小汽车仅在节假日出行,该类小汽车将在注册税费与保险上享有优惠。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截至目前,从未研究过收取拥挤费的相关议案。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的确有政协委员提出收取“拥挤费”的提案,但发改委从北京市特定环境条件、人口分布、出行规律等因素考虑,不同意收取“拥挤费”,北京市政府已出台了第二阶段治理交通拥堵的措施,交通拥挤状况将得到改善。 据悉,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在探索收拥挤费的可行性。然而有专家指出:对于公务车来说,所有费用都由政府或单位承担,对其征收拥挤费没有意义。而占据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60%%的私家车若承担这笔费用,将增加车主的用车成本。 有媒体评论说,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车辆拥有者的责任。车主交纳各种费用已为城市道路交通支付了高昂的成本,交通依然拥堵是政府没尽到责任。不应将责任转嫁给百姓,让百姓为拥挤买单。 | ||||||||